申請子女居港權

不少旅居外國的媽媽都問過我幫仔仔申請居港權的經驗,我就在這裡分享一下,希望幫到有需要的媽媽。
居港權申請可透過網上下載申請表格
http://www.immd.gov.hk/hkt/forms/forms/rop145.html
,填好就郵寄去入境事務處,過一段時間就會收到郵寄通知叫你打電話去預約時間到香港入境辦事處提交文件,所需要的文件在表格或信中清楚列明。
要申請居港權,最重要的關鍵是在子女出生時母親有否擁有外國的永久居留權。因此你所提交的文件就要證明自己在當地並沒有永久居留權。如果你的簽證上有寫明你臨時簽證的有效時間,就可證明到你當時沒有永居了。如果沒有的話就可能需要麻煩當地移民局幫你發證明文件了。要留意所有文件都需要是英文,若是其他語言就要花費翻譯了。
上門提交完文件後,他們會給你一張補交文件的清單,郵寄補交齊後就等他們通知你的香港聯絡人,聯絡人領到永居證明的貼紙後就可轉交給你。將貼紙貼上護照過後,下次回港登記好就大功告成了!
過程有多長因人而異,我因為當時有丹麥和挪威兩國的居留,因此需要提供兩國的文件,過程極為複雜,折騰了一年多才取得仔仔居港權。不過一想到仔仔可以做港人,一切都值得的。
(我所寫的都是基於我的經驗,但每個個案都不同,無論大家有冇永居,都去試試吧!可能負責你個案的職員比較寬鬆呢!)

發表評論